宁波象山港水泥有限公司新增年产80万吨水泥粉磨站技改项目
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
1、项目名称及概要
建设项目名称:新增年产80万吨水泥粉磨站技改项目
建设项目概要:本项目建设地址在原象山港水泥有限公司厂区内,公司原有生产能力为20万吨的粉磨生产线,计划新增80万吨的粉磨站,使年产量增加到100万吨。利用原有的1500吨级的自备码头,改进装卸设备,提高装卸能力。
2、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:宁波象山港水泥有限公司
地址:宁波象山县黄避岙乡跃进塘;邮编:315700
电话:0574-65734153,传真:0574-65734193
3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
环境影响评价单位: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
证书编号:国环评证甲字第2003号
本部地址:杭州市天目山路109号,邮编:310007
电话:0571-87996017,传真:0571-87961294
宁波分院地址:镇海区胜利东弄149号,邮编:315200
电话:0574-86298991,传真:0574-86298992
4、当地环保部门(象山县环保局)联系方式
地址:丹东街道新华路191号
电话:0574-65733520
5、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
(1)第1步
①环境影响评价委托文件
②建设项目依据文件
(2)第2步
①研究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、政策标准及相关规划
②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
(3)第3步
①研究建设项目的相关技术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
②开展初步的环境状况调查
③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
(4)第4步
①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
②确定评价重点和专项评价工作等级
③明确各专项评价范围和保护目标
(5)第5步
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实施方案
(6)第6步
建设项目工程分析
环境状况调查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
(7)第7步
①环境影响预测评价
②环境保护措施论证
③环保可行性论证
(8)第8步
公众参与调查、环保公示
(9)第9步
①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
②提出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
③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
6、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
为听取社会各界对宁波象山港水泥有限公司新增年产80万吨水泥粉磨站技改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,特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予以公示,征求公众宝贵的意见和建议。
(1) 公众对象山港水泥有限公司新增年产80万吨水泥粉磨站技改项目是否认可;
(2) 公众就象山港水泥有限公司新增年产80万吨水泥粉磨站技改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;
(3)公众对象山港水泥有限公司新增年产80万吨水泥粉磨站技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。
7、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
公众可通过向环保主管部门、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提交意见、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、传真、电子邮件等方式,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。
公示时间:2006年8月11~20日,共10天。
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该项目的《环境影响报告书》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,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、建议向该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。
[注]: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。
